湖北消费者委员会公布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家居消费类约占两成
摘要:3月28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其公号上公布了15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从目前公布的案例来看,网购、教育培训、汽车、美容、家装、农资销售等是消费者投诉的多发区,其中,家居类消费维权案例约占两成,该数据也引起了行业的高度重视。
3月28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其公号上公布了15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从目前公布的案例来看,网购、教育培训、汽车、美容、家装、农资销售等是消费者投诉的多发区,其中,家居类消费维权案例约占两成,该数据也引起了行业的高度重视。
案例一: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和解案
2021年8月3日,潜江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其与武汉某装修公司签定了13万余元的装修合同,于2021年4月1日开工,期间因装修事宜与装修公司发生分歧,多次沟通未果、发生矛盾,消费者要求终止装修合同未果。潜江市消委工作人员接诉后,一方面积极与武汉市汉阳区消协联系,协同调查处理,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该装修公司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经多次调解促成被诉双方达成如下和解协议:退还剩余装修款2.7万元,不再追究其他责任。被诉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二:装修停工退还材料费案
2021年11月4日,枣阳市消费者胡先生投诉,称其花费72800元与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双方商定将其房屋装成样板间向公众展示一段时间,2021年7月交房。胡先生分两次缴纳装修款65400元,剩下尾款按合同规定待交房验收合格后付清。2021年7月2日查看新房时,发现新房收尾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于是又与装饰公司协商,约定于10月31日交房,可是到了10月31日仍然处于停工状态,经多次协商,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胡先生投诉到市消委会。枣阳市消委接诉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经查,该装修公司因经营不善,现处于半停业状态,经过与经营者积极协商沟通,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积极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退还材料费和人工费1.4万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三:家装消费变代理案
2021年9月17日,浙江宁波市消费者鲍女士和吴女士投诉,称在宁波电视台看到厂址位于汉川某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宣传广告,自称该厂家生产的家装整体橱柜、房间衣柜、木门、地板,质优价廉,装修简单。于是到该厂家考察,厂家营销人员热情介绍产品及低价诱导后,建议鲍女士可以按代理价购买家居装饰材料。考虑到来厂家考察前,身边几位朋友也要装修和委托,鲍女士和吴女士决定以团购价购货并支付定金8000元,但厂家营销员称要以代理价购货必须签订代理销售合同,间隔一个月,鲍女士和吴女士将28万元的货款全部付清。厂家发过一次货后,鲍女士催要厂家再次发货时,该厂家说以前打款28.8万元只是代理费,要进货必须再打款,这样既可按代理价抵扣货款也能得到厂家赠送的产品,还可销售返利。这时鲍和吴俩女士才知道原来签订的家装合同变成了销售代理合同。随后双方争议不断,鲍和吴俩女士决定解除代理合同协议,多次与厂家协商无果,直到该厂家停业仍未解决,于2021年9月13日向宁波市消保委投诉,随之宁波市消保委以公函的形式向湖北省消委会寻求协查帮助,汉川市消委接诉后,立即找到该厂家善后办事处,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多次协商,双方同意终止原合同,由厂家一次性退还鲍和吴俩女士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余款8.8万元。
后记:
家装产品多、环节复杂、服务链条长,尤其是产品和工程质量所导致的虚假宣传、退款问题、售后服务等成为消费者的投诉重点,具体表现为:第一,商家承诺一拖再拖,难以兑现;第二,产品设计、质量出现问题,推脱责任,无妥善的售后解决方案。
通过此次维权典型案例,可见,一方面,诚信依然是家居经营者的根本,只有将诚信经营做好,加强自律,成为一个有良心的品牌或企业,才能避免产生投诉和维权,得以长足发展,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作为装修“门外汉”的消费者,装修前一定要做足功课,擦亮眼睛,多比多看多问,加强装修知识学习,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选择有实力、有规模、有知名度、有口皆碑的品牌和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切勿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类似企业需引以为戒,杜绝不诚信的做法继续伤害消费者,使“受挫”的市场、行业重新建立起自律和自信,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行业更蓬勃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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