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监抽查:燃气热水器17.5%不合格
摘要:2017年2月16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6年广东省燃气热水器(含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经检验,发现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7.5%。
2017年2月16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6年广东省燃气热水器(含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江门、湛江、顺德等7个地市(区)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燃气热水器(含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经检验,发现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7.5%。
本次被抽查的80家生产企业(8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8家(8批次)、中型企业9家(9批次)、小型企业63家(63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0%、11.25%、78.75%。抽检发现的14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均为中、小型企业,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9.0%,中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2%,大型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零。
本次抽查依据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 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GB 2066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的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熄火保护装置、再点火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防过热安全装置、接地措施、接地电阻、电气强度、热效率、热水产率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的电源运行安全性、燃气系统密封性、采暖额定热输出、水温限制装置、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温控器故障、热效率、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低电阻值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检发现的14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标称)涉及江门市皇冠热水器有限公司、广东菲斯顿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恒乐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海多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华飞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英皇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舒蜜家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康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圣堡莱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巴特利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晟恺热能设备有限公司、顺德区容桂科威龙厨卫电器厂、佛山市顺德区景晟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兰贵人电器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涉及到燃气热水器(含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的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热效率、热水产率、采暖额定热输出、极限热输入时CO含量等。其中,“热效率”项目有9批次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64.3%。
广东省质监局表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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